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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利班剥夺了阿富汗妇女的快乐

2001-03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6年来,塔利班政权剥夺了阿富汗妇女几乎所有的快乐。他们禁止男女间任何形式的聚会。对妇女来说,仅仅被发现有非亲属的男子陪伴,就可认定为是通奸,应交给众人用乱石砸死。任何有妇女的家庭都被勒令油漆窗玻璃,这样家中的妇女才不会被外面走过的男人瞧见。塔利班政权下的妇女在“布可”下已经被包裹得严严实实,却仍然被禁止佩戴珠宝,也不许化妆,不许涂指甲油。竟有妇女因为被发现涂了指甲油,而被剁去了手指。涂睫毛、留短发、穿鲜艳的衣服、穿高跟鞋都被认为是有伤风化,而被明令禁止。妇女不得在公众场合大声说笑;不可以在走路时发出声音。被认为犯法的妇女会被鞭笞、逮捕甚至被处以死刑。

(《世界妇女博览》2001年第3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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